jianyan999999 发表于 2008-3-10 08:50 只看TA 13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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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还是要强烈建议专门把这样的帖子专门设立一个区域,在这个社会中,我们是弱者,小姐是强者,我们受了欺负只能到这里来诉诉苦,但我们的经济损失谁来补偿啊,为了避免更多的朋友上当受骗,在即将来临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之机,再次在北京版块设立"消费陷阱",大家同意吗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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没有借口 发表于 2008-3-10 11:14 只看TA 15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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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还是精虫上脑不理智了,不过也可以理解,男人在这个时候是最糊涂的。以后遇到这种态度不好的趁早走人,态度不好,那肯定做起来也是一肚子气。刘姐不是也在这附近么,找他就行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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