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9楼的帖子
阿曼达兄说的也确实有道理!建设和谐社会不能不满足正常居民的要求!但是本人仍对文章作者的合法利益有所怀疑!1个月5万人民币的房租、一年60万租金,这个房租也太多了点!窃以为是不是作者为了博得众人的同情,把每月的房租后面加了一个零!如果1月5000元,1年6万元的租金和1.7万每平方米拆迁费可以相对应了!不知道文章的作者想要政府赔偿多少?按照1年60万的租金,20年就可以收到1020万租金!如果要求政府赔偿1000万,那么我想政府无论如何是赔不起的,也不会去赔这么多钱,否则这么多拆迁户都来要钱,这个开发公司只有倒闭一条途径了。如果开发公司能带动就业、带动商业开发,那么个人利益应该让位于公众利益的。这里不但有住户的利益,毕竟还牵扯到市区规划的方面。绝大多数人都走了,并不表示赔偿绝对不合理!
东京机场(羽田机场)二号跑道修建好已经有10年了,至今有3户居民住在那里,因为跑道长度只有2018米,达不到设计要求的2500米,所以屡屡发生险情,为了3户人的利益,数百万乘坐飞机的人要分摊这部分风险,个人利益要考虑,公众利益要不要考虑呢?如果这三户人乘坐飞机,而因此而飞机失事,他们在九泉之下又有何感想呢?
[ 本帖最后由 yangshu12345 于 2009-11-1 21:17 编辑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