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ksuperman 发表于 2009-1-31 23:07 只看TA 230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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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来说两句,其实楼主的观点类似嬉皮士哲学,也有种“体验主义”,或者“超验主义”的心态,其实这种思想的极致就是什么事都可以想( 这点可取),什么事也都可以做(未必可取),推理起来也常常能自圆其说,看起来并没有错,但世界上的判断标准不只是对错问题,还有高低问题,好坏问题,美丑问题。。。。等等,兽交,奸尸,自虐或他虐。。。等等特殊癖好,的确没有错,自有它的道理可讲,但是我认为这些并不高,不好,不美,我并不反对这些癖好,也支持特殊人群自由追求,但我不喜欢这些,这不是令人向往的追求!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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