唯我独尊 发表于 2006-10-30 11:36   全显示 1楼
提的意见很好,但真正仔细看的人还是很少的,就算有这样的规定,也没有人去认真看完呀,我倒是认为在您的基础上,能达到规定简单,直接,很少的字就能让大家明白是怎么回事,这样就更好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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